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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一篇约稿,很认真地关注这场争论。当然,实际上我一直都在关注,而为写作的关注,貌似感觉不太一样。
显而易见有两个阵营,我指的是坚守纸本阅读和追逐数字阅读的不同人群;另有中间派,他们不排斥数字阅读,但也喜欢纸本阅读,我本人属于中间派。
我观察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诸如“走进数字阅读时代”、“从纸本阅读到数字阅读”这样的表达,往往会遭致纸本派的质疑甚至反对,他们担心这种表述会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误的信息,即纸本阅读已经被数字阅读所取代,或者他们反对用这种表述来暗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他们认为事情并不是这样。
还观察到了另一种现象,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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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涯 在微博上提了一个问题:检索和搜索,有什么差别?
搞专业的人是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比如:
@图哈哈xiaoz:检索可能多用于学术资源,而搜索多用于网络资源,或者一个是专业术语,一个是口语化而已,个人观点。
@云影流光:我的理解,检索针对序化的资源,有明确的检索点,可进行检索点的组配,而搜索针对海量的资源,从一个单一的入口切入,用户不必关心检索词是在后台元数据的哪个字段里。像搜索引擎、一框式搜索。当然现在这两个词也没有绝对的分界。
@陈定权:也得看语境,有时候retrival仅仅指Obtain(Browsing也可以obtain),但如果Information Retr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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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眼下的门槛而言,所有合法性其实有一个共同的理由——便于管理。管理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它有很多种解读的角度,比如,为了让其他读者更如何如何,为了让公共资源更如何如何,为了图书馆更好地为谁谁服务。。。“为了更好地。。。”真的是一个魔句,有了它打头,合法性就应运而生。所以,我现在很能理解学生选专业为什么不喜欢“管理”类专业,他们说管理是个虚头巴脑的东东,像空气,它永远在却永远让你抓不着。
便于管理成为图书馆人心中最高的境界,便于管理也是合法性解释的万能钥匙。
当乞丐进来以后,总会有人不爽,其实图书馆人也不爽……说实话,如果让我跟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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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共图书馆一直是有门槛的。
曾经,这个门槛很政治,比如能不能走得进去要看政治背景,即要具有“人民”这一身份。如果你不幸是“地富反坏右”,对不起,你是没有资格使用公共图书馆的。
后来,这个门槛很等级,要具备某种等级身份,比如,中级以上职称、科级以上职务云云。
再后来,这个门槛很铜臭,你得花钱才走得进。
近几年,这些门槛,不能说一夜之间轰然坍塌,但它们的确在慢慢地消失。
随着这些门槛的消失,公共图书馆职业的理念正在发生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是,开始建立“公共图书馆不应该有门槛”的职业理念。只是,这个理念的普遍建立还有待时日。。。
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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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选择是一个过去现在将来一直纠结人的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现在而今眼目下国人的职业选择我就不赘述了,地球人都知道。但是,在我家毛毛考上大学以后,我给他的建议是:你不适合在政府工作。。。很显然,我是一个很反动的妈妈。
我对政府公务员这个职业的不感冒来自一个典型案例。几年前,我接触了一个中央政府的处级官员,打了不少交道,彼此很友好。但是,当我得知他毕业于国内最NB大学的计算机专业后,我震惊了。。。要知道,当年计算机最热门的时候,能够考上这所大学的计算机专业,那得是省一级高考状元的水平啊。而今,他做着一个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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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田博士在《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迅速反应,写出了点评。对于他的点评,似乎拍砖多于赞美。我本人也轻轻地拍了一下,提醒他不要太自以为是。后来得知阿博士删除了博文,为什么删除不得而知,但愿不是被导师批评了。
对于这个漫长的立法过程,我一直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当然会关注它,但并不直接参与。间接的参与有两次,一次是参与立法支撑研究中的一个子课题,另一次是前年年会期间参加了一次草案拍砖会。
李国新教授是这部法律草案起草的核心人物之一,我在对阿博士拍砖的时候,没有直接提到国新的名字,只是提醒阿博士,参与立法的人有专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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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和业界有一个共同的江湖,在咱这里,这个江湖叫“图书馆和图书馆学”;在“法”那里,他们的江湖叫“法律和法学”;在新闻那里,他们的江湖叫“媒体与新闻学”。其它还有“医院和医学”等等。还有一些疑似江湖,江湖形态不明确,如“学校与教育学”、“企业与管理学”等等。
自打人类有了江湖,最经久不衰的玩法就是玩征服,最被推崇的技法就是“互不买帐法”。
互不买帐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姿态”呈现,而当姿态向动作漂移一点点,就足以酿成风浪。比如中图学会理事长的“枪口说”(这里)和竹帛斋主的火爆回应(这里)。
这种状况在许多江湖都存在,我说的是互不买帐的技法。曾经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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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燕桃老师跟她的弟子何燕华童鞋合作的文章《美国图书馆权利案例研究》(图书馆建设,2011-1)写得不错,资料翔实,对于了解相关背景很有帮助。比较起来,我的确更喜欢读这种故事性强的文章。
一篇文章让人在阅读后想说点什么,说明文章从选题到论证都很有意思。
文章讨论了与“图书馆权利”相冲突的两个法案,一个是《儿童网络保护法案》,另一个是《爱国者法案》。
我读文章很注意分辨文中的资料部分和作者观点部分,哪怕是搅合在一起也能把它们分离开来。
引起我思考的是作者的两句话,我想它们应该是作者的观点。
在讨论《儿童网络保护法案》时,文章提到了几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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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只要有流量就肯定能够带来收入
看到这个博文,似乎晚了一点。
读者活动的组织如果让读者参与
管理者和研究者的角度是不同的
第一次看到有老师用evern
唉,图书馆越来越难生存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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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您好,我是罗甸县文广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