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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口新年峰会散记之三

发表于:2006年01月12日  分类:宅女出门  19 条评论  1560 views 

议题一:图书馆法制环境构建与行业自律

这个议题包含五个子议题:

1. 图书馆立法

李国新教授作议题说明,在通报了立法进展之后,他重点提到了学会的作用——除配合与协调外,还要组织相关的研究,迫切需要在研究上有所突破的方面包括:

(1)国外立法文本的研究
即系统搜集、整理、翻译国外图书馆法文本。以前文献上关于国外立法的数据根本找不到出处,故怀疑起准确性,最新的调研数据是:86个国家共计261部图书馆法律。这个数据是不是完整,还不好说,国新教授说有待进一步研究。

(2)国外立法效果的实证研究
以此来回答在目前国家立法资源相对紧缺,立法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他希望动员全国的研究力量投入此项研究。据李教授说,福建师大的江向东教授已带领研究生在进行相关研究。

最后,李国新呼吁要统一认识,加强宣传,国内有影响的图书馆馆长要多出声音,该出手时就出手。

2. 职业标准颁布后资格认证的实施与培训

汤更生秘书长作议题说明,因为说得太快,我的记录很不全面。大约是,关于职业资格标准已出台3个,组织编写的相关教材议已交付出版,现在最要紧的是组织实施,但全国只有一个省的文化厅表示愿意推行,有两个省表示关注,其余20多个省份均没有反应。

3.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编制背景、进程

汤秘作议题说明,实际上是情况通报,这个事情能够议的空间并不大。

2005年3月建设部正式下文委托制定该标准,这是一个关于图书馆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标准。主编部门是文化部,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发行单位是发改委、建设部和文化部。

汤秘强调,这是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一次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决策而提供依据,是实现行业话语权的方式。

4.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形成、颁布

肖燕教授作议题说明,老槐已有介绍,不再多言。会上有代表对4、6条的措辞有些异议,李国新教授解释道,现在对条款再作修改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峰会讨论这个议题的重点是下一步的策略问题。第一,面对著作权人和出版商的激烈反对,图书馆界该发出怎样的声音?第二,如果6月份在维持现有4、6条的情况下顺利通过《条例》,图书馆界应该有哪些后续行为?比如,如何加强行业自律,避免侵权?如果采用集体谈判的方式解决支付报酬的问题,该如何谈?我们支付的底线应该是多少?

在热烈的讨论中,詹福瑞馆长的发言谈到了另一个问题,关于数字图书馆要多做宣传,要让政府明白数字图书馆并不是无所不包的。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对数图的期望值太高,政府希望能通过数图解决农民的阅读需求,但数图无法越过版权壁垒,因为农民需要的图书大多数都还受到版权保护,而像《四库全书》这类不受版权保护的文献又不贴近农民的需要。

5. 图书资源采购规范模式的构建

在程焕文教授作议题说明之前,我还真不知道这个议题的含义,原来是针对图书采购中的回扣问题,程用“定时炸弹”和“延期传票”来形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说大多数图书馆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有些是违法,有些是违规。

身为馆长的程焕文说,管理者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回扣问题,一定要明白这笔钱是国家的。

规避违法违规的办法是探索一个好的采购模式,招投标模式有利有弊,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程还简单介绍了台湾的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的做法。

对这个问题的讨论,馆长们最有发言权,所以讨论非常热烈:

陈力:招投标是一个办法,但不绝对,明扣好办,暗扣难防,加强职业道德约束非常重要。另外,招投标还涉及许多操作上的问题,要知道书商的服务质量与价格是成正比的。

詹福瑞:回扣问题成为包括他在内的许多馆长的心病,国图明年也准备搞招投标。要通过加强道德约束、加强管理、规范采购来杜绝不必要的问题发生。

汤秘:当听到人天书店事件的消息时,第一反应是图书馆职业的形象,那些民营中盘商的恶意竞争是逼良为娼的行为,希望学会能够做一些工作,抑制此类事情发生。

顾文佳:图书馆的高采购量包含泡沫成分,等评估高潮一过,采购量会降下来,所以要警惕民营书商赚一票就跑。高校图工委正在进行一项课题,其中有一个子课题就是图书采购招投标规范。

程焕文:招投标是个趋势,建议学会搞一个《指引》,告诉业界应该怎样操作,要注意防范哪些问题等等。

这个议题让我大开眼界,当人们指责社会的种种腐败现象时,还自誉图书馆业界的清廉,看来“糖衣炮弹”是无孔不入啊。

这个议题也让我对程焕文有了新的认识,他的坦荡与锐利使人敬佩。

2006年海口新年峰会散记之三:目前有19 条留言

  1. a 说道:

    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2. 关注公共利益 说道:

    事实上图书招投标也带来了新的问题:1、由于图书招标必然要财务、资产和监督部门参加,从招标小组的人员组成来看,图书馆的专业人员过少,话语权往往被财务、资产部门人员抢夺,而这些部门的人总的来说都持有这样一种心态:图书采购技术含量低,中标与否,价格成为主要的甚至有时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书商的资质、信誉、服务态度、质量和数据质量等这些影响日后合作的重要因素往往被忽视,导致实践中烂标的现象时有发生。 2、如果普遍采用图书招标,由书商提供编目数据,长此以往,有件令人担心的事情:大多数的书目数据的源头将是各书商自己的数据中心请的临时的编目人员,其规范性令人担忧!虽然书商们招标时都声称数据主要来自国图和CALIS,但事实上这两个来源都存在时滞,书商在供货时大多数在这两个地方都无数据可套。

  3. 吴晞 说道:

    关于图书馆采购,我有几句会上未尽之言:1、收取回扣是合理的。当然,不能进个人腰包,不能设小金库。至于入帐之后,除不应滥发奖金外,用于合理的事业开支不该再有更多的限制。2、反对采购招标。图书馆文献建设是个大事业、大学问,岂能交付商家处置?3、制订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主要依据国家财务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此事毕竟不是什么学术、业务问题,而是怎样才能不违法违规的事情 。 各位以为然否?

  4. 书生意气 说道:

    关于职业资格标准,全国只有一个省的文化厅表示愿意推行,有两个省表示关注,其余20多个省份均没有反应。这样的标准胎死腹中是意料中事,因为既得利益者谁肯把吃到嘴里的肉吐出来?!

  5. 杞人 说道: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要是出台,全国的公共图书馆数量恐怕要减少一大半!

  6. 无稽 说道:

    “以前文献上关于国外立法的数据根本找不到出处”,找到出处又如何?国情不同,能照搬吗?!

  7. 土包子 说道:

    回扣成为众多馆长出国的差旅费,能禁得了吗?!不能出国,标准土包子一个。

  8. 大智若愚 说道:

    “这个议题让我大开眼界,当人们指责社会的种种腐败现象时,还自誉图书馆业界的清廉,看来“糖衣炮弹”是无孔不入啊。”超平真可爱哦。

  9. :) 说道:

    从数量到质量:)欠发达地区的图书馆因为本科评估获得了建设发展的机会,这里几乎没有不招标准的图书馆的文献购置,采购方案图书馆根据科学发展提出,图书馆的采购已经是明细化,即不影响采选标准也能确保购置过程的规范化,当年新书75-82%(码洋)消除了回扣的概念. 今后面临的就是采购质量与馆藏内容分析结果符合当前和未来学科建设的发展.如果探讨采购模式:有一个很可行的办法—并能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还可以事实:)(保密)

  10. 更正 说道:

    可能是由于会议发言者的语速太快,或者是发言时间有限,表达不完整,超平老师的记录略有出入,更正如下: 1,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是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下达给文化部的任务。文化部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具体编制工作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力量完成。因此,该标准的主编部门是文化部,编制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的规定,“《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其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尺度。” 2,福建师大江向东教授主持的最新调查数据是:目前全世界大约有86个国家和地区先后颁布过211部图书馆法或与图书馆相关的法律(不包括呈缴本法)。

  11. bujie 说道:

    曾经听到一个馆长介绍和评介图书采购招标的问题,与“关注公共利益”说的差不多,严重同意“关注公共利益”的观点

  12. 龚天力 说道:

    关于本次会议中提到的回扣问题讨论上的激烈言辞,本人不敢苟同,由于都是图书馆界的大家在慷慨陈词,晚辈不便插话,现也想说上几句:1.图书馆界的购书”回扣”应该说是大家都明知的事,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买什么东西都可以讨价还价这是很普遍的常理,这所谓的”回扣”早就成为一种明码的折扣,至少在本人任职中的十几年里,一真是以作为购物的折扣来处理.所以用”回扣”这词显然不妥.2.这些折扣在很多公共图书馆中可能更多的是用来弥补事业运作经费的缺口,公共图书馆与高校图书馆的财务收支的差异,使得公共图书馆完全可以避免用图书折扣来分发福利.奖金.也许这会被认为是在”洗钱”.但其结果完全属于合理的财务处理.因此在公共图书馆界所谓的”回扣”危机现象可能仅仅是绝少现象,其严重性和普遍性似乎有点危言耸听.3.对于招标采购,本人同意吴馆长的观点.

  13. 吴晞 说道:

    图书馆的回扣问题绝不是极少数的现象,用严重性、普遍性来形容并不为过。程焕文的一句话到是挺形象:大家的屁股都不干净。进个人腰包的当然是少数,但设立帐外小金库的 恐怕就不能说少了,至于用来发奖金就更普遍。此风不纠,铜臭何去,斯文何在?!当前首先要做的是划分错与非错、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一些同人稀里糊涂地栽跟斗,被人家卖了还在帮着数钱呢。

  14. 超平 说道:

    欢迎吴馆长、龚馆长光临寒舍!也感谢更正,我手都写酸了,也赶不上发言者的速度啊。图书采购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我很高兴我能为大家的讨论提供一个“客厅”。不管是对“回扣”的忧虑还是对招投标的疑虑,我们大家都在寻找一种更合理的办法。年前听说人天书店事件后,我的确很吃惊,这次会议上,詹福瑞馆长说加强管理,加强职业道德约束,实际上就是对个人的保护,我觉得这是一种看问题的高度,是一种管理层面上的人文关怀。

  15. tujun 说道:

    图书馆回扣的普遍存在,其根源在于书价虚高,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招标也罢,道德约束也罢,都治不了本.

  16. 问超平老师 说道:

    人天书店是怎么一回事?我没有听说过,我们学校图书馆的期刊现在全由人天书店代理了,现在总是晚到,超过以前邮局代理一个月左右。

  17. 楼梯 说道:

    大家不应站在自家的利益上说话,没有人愿意把自己可以装进口袋的钱硬要送给图书馆,拿了钱再说清话就太有辱斯文了,我更看不起你们了。如汤秘所言:图书中盘商逼良为娼,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图书馆任凭别人怎么“逼”也不入“娼门”呢?原来我不想谈这个问题,但着实忍无可忍。

  18. 无言 说道:

    为什么在风景秀丽的海边城市召开,有些人用的就是图书的回扣去玩,真是:“小偷”为“小偷”说话,高人一等。

  19. 雨雪 说道:

    收取回扣怎么可能合理?也不可能合法吧?这确实是图书馆行业的一个共同问题,可处理起来五花八门,各显神通。有的拿来发奖金,有的进采购人员私人腰包,有的作事业经费……但有一点是共通的:这是个敏感话题,不宜公开操作。为什么就不能在发票上注明折扣,按实洋报销,用同样的钱买更多的书呢?要知道国家的专项购书经费应该是专款专用的。我觉得这才是正规的合理的合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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