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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新就这样被误解

发表于:2007年04月29日  分类:图林春秋  6 条评论  518 次阅读 

波客(博客名“波sir的图书馆记忆”,简称波客)撰写博文,向李国新教授拍砖,而且是发强力猛拍。我跟大家伙儿一样,对大教授被拍砖给予高度重视,私下还暗暗盼望着大教授被拍懵了、拍晕了、拍傻了……这样有趣的事情能时常发生那么几件,让我们草根族在一旁偷着乐一乐。

但我很少去奢望,因为,我坚信,能当上教授的人,智商不低,说话行事总有他的分寸,偶尔犯个小错虽然难免,但那种明显在逻辑上、学理上都不通的错误,还是不会轻易犯的。我经常告诫自己的话是:不要轻易低估别人的智力。

我看了波客的博文,百分之百地坚信是出了差错,李国新不可能那样讲,而正好相反的观点却是李国新反复强调的,我都不知道听他说过多少次了,耳朵都听出茧了,我担心下次他再当我的面讲“《图书馆法》不是行业保护法,最根本的,是要保护公众使用图书馆的权利”,我会忍不住站起来提醒他“国新教授,你就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变成祥林嫂吗?”

波客有没有听错,这个问题很好搞清楚,因为这不是两人对话,听众应该很多吧。不过,搞不搞清楚也不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以李国新的厚脸皮和老江湖心态,他应该不会在意。我找来了李国新在苏州报告的屁屁踢,考虑到要节约互联网浩如烟海的虚拟空间,我做了删节版,请相信我,删掉的是不足以构成证据的部分。再说,李国新再没水平,也不会在一次演讲中前后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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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新就这样被误解:目前有6 条留言

  1. 活溪 说:

    李大教授这两天是不幸日,四处灭火啊.为什么都集中在这两天了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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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图林老姜 说:

    是非自有公断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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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河边 说:

    如果一项法律不是建立在特定社会集团之间利益维护和调节的基础之上,而是以道德信仰为前提,那么无论有多高妙的 辩说能力,也只能算是玩一把高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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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说:

    1.我的博客上至今还有回复对话,您应该能看出其中逻辑,没有作删节,我在假设自己听错的前提下编辑了原文,并在假设的基础上道歉。2。再次声明,这些都建立在“假设我听错”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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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衡阳小刘 说:

    我没有现场听到演讲,但坚信李国新教授决不可能犯这么明显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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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和河边 说:

    特定社会集团之间利益“维护”和“调节”与道德信仰是对立物?把法律与道德对立起来,无论用多么动听的文字鼓惑特定社会集团的众生,也只能算玩一把标新立异、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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