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语言与学术语言的模糊界限
20 八 2006 6 Comments
自从得知有人批评博客语言以后,我自己是相当关注的,因为我是一个既写博客又写论文的人。
既然博客语言受到非议,我作为“两栖写作”的人,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博客语言?它与学术语言有什么区别?它有什么危害?
还好,我能提出这三个问题,说明我没有因为写博客而忘记学术语言。这三个问题,本身就是标准的学术语言,不信问问包租公。
迄今为止,我还是不清楚什么是博客语言,但搞清楚了第二个问题,不,准确地说是听懂了这个问题的潜台词:用博客语言说学术的事的时候,很不严肃也很不严谨。
不管我本人是不是犯了这个忌,我是相当不赞成用不严肃不严谨的语言来说学术的事的,不管是博客还是论文。
这几天学网上对黄俊贵老先生的新作议论纷纷,学校放假,看现刊不方便,便到网上去搜了一搜,还真让我搜到了,不知道大家伙儿议论的是不是这一篇。
老先生就是老先生,出手不凡,扔出来的都是重型炸弹,文章读下来,感觉炮声阵阵。
还好,我没有被炸晕,倒是发现了学术语言与博客语言之间那道模糊的界限。
黄先生文中讨论台湾大学胡述兆先生新近给出的图书馆定义:
胡教授针对过去的旧定义,认为“已经失去时宜,不符资讯社会的需要”,而求新求变,进而为他所提出的新定义求稳求定,试图以一个宽泛、普适,足以“永续存在”的新定义去揭示“资讯服务机制”。但胡教授的这个新定义没有揭示图书馆的本质,而过于考虑技术对图书馆影响的因素,把注意力集中在网络环境条件下建立检索点,忽视了图书馆知识教育、文化展示、文化娱乐、文化保存等职能。学界普遍认为,这个新定义又并不完善,不可能推广使用。
我不知道“学界普遍认为”的依据是什么?即使我写博客,也不敢这么写。
关于定义的两种方式,一是限于反映事物现象的描述定义;二是揭示事物本质的逻辑定义。对照这两种形式,“市场”和“照相机”的定义,文中给出的显然是“描述定义”,但文章好像当成是“逻辑定义”了。于是,我没有被炸晕却读晕了。
还有一个问题,“图书馆属于文化”为什么是“众所周知”?因为公共图书馆的行政关系隶属于文化部吗?学学河边,慢慢想罢。
读文的心得还很多呢,今天暂且打住吧。
6 Comments (+add y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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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20, 2006 @ 07:29:06
谢谢超平先生,终于拜读到黄老先生的大作,和风细雨,很有道理,何来炮声阵阵啊。
八 20, 2006 @ 08:03:52
老槐应该撰文予以反驳才是。
八 20, 2006 @ 08:23:25
赫赫,女先生在学校里呆着,不知道现在的这个普遍认为多是指某领导、某专家
八 20, 2006 @ 08:25:34
建议,留言设置需要改进:1、不能回车分段;2不能应用引号等特殊符号,3带小数点的数字,在这里小数点消失了
八 20, 2006 @ 08:26:16
有的人死了,他却活在人们心中。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去。别再理会那种无聊的东西了。
八 20, 2006 @ 09:40:54
谢谢江江看了黄先生的文章,很不服气。不过,你认为我可以反驳倒他吗?不行啊。人家批判我公共图书馆思想的基础是依据一个众所周知的观点图书馆是文化,至于谁说图书馆是文化,图书馆为什么是文化,图书馆即使有文化服务功能又为什么不能承担信息保障职能,即使图书馆公认是文化又为什么不可以证明它有其它功能,等等,均不在老先生的话下。难道我可以这样反驳:众所周知,图书馆不是文化。。。不行啊,那是博客语言。